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杭州市(含铁路,不含省直、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下同)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已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25,207户,建制职工967,089人,其中:正常缴存职工676,197人,封存停缴职工290,892人。
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工资基数按照同级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口径执行。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12%(其中铁路为9%),工资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执行。
2011年归集总额816,431.98万元,比上年增长20.20%,其中:住房公积金归集758,143.84万元,比上年增长22.70%;住房补贴归集58,288.14万元,比上年减少4.93%。提取总额458,784.31万元,比上年增长14.60 %,其中:住房公积金提取417,233.95万元,比上年增长16.54%;住房补贴提取41,550.36万元,比上年减少1.81%。
杭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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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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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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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集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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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4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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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4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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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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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1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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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1,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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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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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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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6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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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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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7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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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9,6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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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退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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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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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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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翻建、大修房及还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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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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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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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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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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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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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离、出国、出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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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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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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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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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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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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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归集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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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6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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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7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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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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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9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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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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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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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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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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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1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确定。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同时,按照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经2011年三次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之内的基准年利率从年初的3.75%调整至年末的4.45%;5年以上的基准年利率从年初的4.30%调整至年末的4.90%。
2011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261户,贷款总额240,018.70万元,比上年减少29.90%,支持职工购房面积43.11万平方米。全年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160,446.97万元,比上年减少3.5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468,946.81万元。
2011年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55,200.00万元,贷款余额70,200.00万元。
2011年末贷款率(含项目贷款)为73.20%,比上年下降7.27个百分点。年末逾期贷款23.12万元(为个人逾期贷款),逾期率为0.015‰。
杭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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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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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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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贷款发放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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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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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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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购房面积(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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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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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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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贷款发放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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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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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9,3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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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收回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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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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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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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净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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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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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9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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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贷款发放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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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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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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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收回总额(万元)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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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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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净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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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0
|
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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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运用及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心资产总额2,226,733.85万元,负债总额2,148,775.31万元,净资产总额77,958.54万元。
杭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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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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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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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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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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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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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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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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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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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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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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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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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1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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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7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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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收益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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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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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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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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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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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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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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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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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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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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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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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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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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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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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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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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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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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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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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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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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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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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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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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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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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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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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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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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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7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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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7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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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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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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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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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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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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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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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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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配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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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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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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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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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2.17
|
77,958.54
|
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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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8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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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6,7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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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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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8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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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6,7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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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201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额75,829.9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1,674.73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048.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2,060.05万元,其他收入46.82万元。
(二)201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总额58,400.92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54,688.80万元,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托收手续费20.45万元,委贷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3,091.78万元,其他支出599.89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贴息支出598.62万元)。
(三)201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7,429.00万元,比上年增长68.85%,增值收益率为0.91%(未扣除公积金贷款贴息支出)。年末按个人贷款余额的5%、项目贷款余额的4%差额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906.3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522.63万元。
杭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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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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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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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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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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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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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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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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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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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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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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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收入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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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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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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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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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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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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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
|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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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
3,091.78
|
|
其他支出
|
5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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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积金贷款贴息支出598.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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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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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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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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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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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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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初未分配增值收益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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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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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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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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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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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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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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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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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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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个人贷款余额的5%差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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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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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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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目贷款余额的4%差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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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中心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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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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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2010年起,管理费用由财政在预算内安排,不再在增值收益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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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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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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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54,16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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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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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2011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结合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形势的变化,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发挥制度作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加强改进内部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获得杭州市2011年度综合考评“进位显著奖”,继续保持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宣传和执法两手抓,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2011年,中心继续平稳推进建制扩面工作,重点抓好非公企业建制工作。制订了《杭州市2011-2013年建制工作行动计划》,以源头建制为突破口,对新办企业开展定向宣传催建工作;继续加强执法宣传和监督,结合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和信访投诉处理,上门走访未建制重点企业和被投诉单位,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制;组织对劳务中介机构开展建制专项检查工作。全年新增建制25.14万人,净增建制11.03万人。
(二)认真落实宏观调控要求,不断增强信贷支持作用
2011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和月缴存额标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作了调整、完善。自5月起实施了杭州市区与萧山区、余杭区之间的公积金通贷业务。进一步严格楼盘审查要求,全面落实楼盘结顶放款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好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开展试点项目调整,综合利用好贷款试点额度,严格贷款资金支用审核和封闭监管工作。截止12月底,按工程进度向长睦、紫元、三墩北三个试点项目累计放款7.02亿元。
(三)重视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完整
2011年,中心继续关注资金运行情况,研究改进资金预测和资金调度工作。定期开展财产财务清查清理,做好资金收益分析工作。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及时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年末贷款逾期率指标为0.015‰。完善内审监督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了业务常规性审计,对个人贷款抵押凭证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分中心开展业务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和管理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全面梳理各项业务环节和流程,制订实施印鉴、指纹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
(四)继续注重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对外服务品质
2011年,中心进一步创新对外服务方式,完善“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于7月启用新的网上业务系统,新增完善年度调整、补缴等业务功能和贷款审批进度查询服务。完善“96345-1”公积金客服建设,于12月开通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并配套短信设置功能,整合账户电话查询和网上对账服务。组织向4万余户贷款客户寄发对账单,开展信贷对账工作。加强窗口建设,“市民之家”窗口全面实行综合柜员模式,改进窗口服务效率;高新(滨江)管理部迁址启用新服务大厅,推出直客式信贷服务。进一步扩大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在铁路分中心全面推广,全年新增登记1.38万人。
(五)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增强科技保障能力
2011年,中心进一步拓展科技应用范围,提高系统运行保障水平。加强核心业务系统安全建设,组织完成应用级异地容灾系统的建设,试行网管和桌管系统应用,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心信息化(一期)项目绩效获得优秀评价等次。继续推进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完善权力阳光内部监察系统。组织完成铁路分中心还贷转账系统上线工作。10月,在全国试点城市中率先完成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镜像容灾系统建设任务。组织完成中心“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特此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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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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