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规校纪(2025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和教育规范,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修订本《校规校纪》。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行为的基本规范,是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立德为先、依法治校、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明确规范和强化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第四条校规校纪的实施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处罚与帮助并行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积极向上。
第二章行为规范与日常管理
第一节入校、离校管理
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每日到校时间为上午7:20—8:00,下午为13:30—14:00。
第七条学生进校时应主动出示学生证或佩戴校牌,接受门卫管理,服从查验,仪容整洁、语言文明。
第八条学生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校。如因病或有特殊情况需离校,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年级主任或德育处签字,门卫凭离校条办理出门手续。
第九条放学后学生应及时离校,住校生应按作息时间回宿舍休息,禁止在校园无故滞留、打闹。
第十条家长接送学生须在校门外指定区域等候,严禁进入教学区及办公区。机动车辆不得驶入校园,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二节仪容仪表规范
第十一条学生仪容应端庄整洁,衣着得体,符合中学生形象要求。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化浓妆、佩戴夸张饰品。
第十二条男生不得留长发、染发、烫发,不得理莫西干、锅盖等怪异发型;女生发式应整洁大方,不得烫染、披头散发。
第十三条学生应统一穿着学校规定的校服。体育课、课外活动应穿运动服,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进校。
第十四条不得佩戴首饰,如项链、耳环、手链等;指甲应保持整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第十五条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在集会、升旗仪式等场合应佩戴红领巾或团徽。
第三节课堂纪律与学习规范
第十六条学生应提前进入教室,预备铃响后必须回到座位做好上课准备。
第十七条上课时须举止文明,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课堂活动。不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手机、睡觉。
第十八条发言须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站立发言,声音洪亮,表达清晰。
第十九条应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拖延、敷衍应付。作业格式规范,书写工整。
第二十条严禁在课堂上玩手机、看小说、打瞌睡、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违者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课堂上学生必须尊重教师,不得无故顶撞、辱骂、抗拒教师正常教育管理行为。
第四章课间、集会及公共秩序
第二十二条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追逐打闹、喧哗吵闹,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二十三条楼道内行走靠右,禁止奔跑、拥挤、打滑,杜绝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集会应提前到场,按班级整队入场。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讲话、鼓噪、玩闹。
第二十五条早操、升旗仪式、重大集会应着装整齐,站姿端正,队形整齐,保持会场安静。
第二十六条自习课、晚自习须安静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第五章宿舍与生活管理
第二十七条住校生应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作息时间起床、就寝,不得夜不归宿、私自外出。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整洁,床铺物品摆放规范。不得在宿舍高声喧哗、打闹、玩手机或使用电器。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宿舍藏酒、抽烟、点蜡烛、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
第三十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不得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三十一条尊重室友,互帮互助,讲文明、讲礼貌,严禁因琐事发生争执、冲突。
第六章行为道德与纪律约束
第三十二条学生应当爱国爱校,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第三十三条严禁打架斗殴、威胁恐吓、聚众滋事、敲诈勒索、偷盗财物等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十四条严禁携带凶器、烟酒、毒品、赌博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险或违禁物品进校。
第三十五条严禁进入网吧、酒吧、KTV、电子游戏厅等不良场所,禁止在校园谈恋爱、过密交往。
第三十六条禁止传播暴力、色情、低俗内容,或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侮辱他人、恶意攻击的信息。
第三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教育惩戒,直至劝退、开除等处理。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见义勇为、集体荣誉感强的学生,学校将通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记录档案等形式予以肯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校规、屡教不改的学生